根据国务院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和《长春工程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按照学校《硕士研究生“三助”工作条例》和《北京华银“工程造价研究中心”基金使用办法》(该项目基金由任国亮校友出资人民币60万元设立)的有关规定,本着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经评审委员会初评,学校有关部门及学校教育基金会初审,共有10名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取得2017年北京华银“工程造价研究中心”基金硕士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,现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。
请全校师生员工予以监督,如有疑问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监督举报电话:85711611
电子邮箱:13726420@qq.com
吉林省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
2017年12月5日
附件:2017年北京华银“工程造价研究中心”基金项目硕士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发放表